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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汗水默默擦亮美麗島

  • 2017年5月16日
  • 讀畢需時 3 分鐘

受訪者:Widi 「我來這裡做外勞,來這裡照顧老人,從2000年開始到現在」這是Widi見到我們的第一句話,頓時之間意識到,眼前這個與我們不同膚色、口音的女孩子竟然已經在台灣生活了十幾個年頭,我們之間的距離忽然拉近了許多。 Widi在台灣工作長達了十二年之久,依法規定三年得回去一次(註1),每次回去大概一個月至三個月,而談起再過兩年在台工作年資(註2)即滿,她說自己對台灣越來越捨不得了。 我在印尼是阿嬤帶大的,不過因為家庭環境關係,我決定出外靠自己賺錢生活 問起她當初怎麼會決定離開家鄉出外打拼,Widi說:「我在印尼是阿嬤帶大的,不過因為家庭環境關係,我決定出外靠自己賺錢生活」,於是她展開了海外工作的人生。Widi在14歲的時候開始工作的第一站,她到了新加坡,而到台灣時,年紀還不到15歲。「比起其他地方,台灣很有人情味」,「想到當初第一次到台灣工作的時候,我連台灣話都還說不好,阿嬤叫我拿叉子她還拿成了刀子」嘴上雖然說說笑笑,不過其實她剛來台灣時因為想家的關係,所以每天晚上都獨自在工廠後方的小房間哭泣,但Widi沒有想過要放棄,她說因為印尼的生活很辛苦,她想要賺錢,她說:「我很想家,不過錢還是賺不夠,我還是需要繼續存錢生活。我想賺錢回家好好孝順阿嬤。」 面對新聞上時常報導的台灣雇主欺壓外籍勞工事件,她表示曾少數耳聞有的姊妹遇到了不友善對待的老闆。「這種時候只能選擇換老闆,但是要換老闆還是得經過老闆自己的同意」,這樣的勞雇關係下,其實她們是沒有選擇權的,不過如果雇主有實質傷害的狀況,勞工還是能透過印尼政府協助保障。即便如此Widi選擇平常心看待。她認為每個老闆都不一樣,如同交朋友一樣有好有壞,也慶幸自己曾經服務過的雇主都對自己很好。 談起差別待遇,努力去適應不同的環境才是她真正需要思考的課題 她認為每個國家都一樣,有好人有壞人,全憑自己怎麼看待,她不覺得自己有受過不公平的對待,因為她認為人是互相的,生活上得看自己如何與人相處溝通,如果自我心態沒有調整好,到哪裡都一樣痛苦。比起疑慮,widi認為努力去適應不同的環境才是她真正需要思考的課題。 現在回去印尼生活她已經不習慣了,台灣生活很方便,「我在印尼要買食物還得千里迢迢,現在吃東西習慣也改變了」,台灣形同是她的第二個家。 訪談的最後Widi說,台灣政府對外籍移工的待遇是良好的,現在唯二的要求就是希望工作14年滿就必須強制遣返以及每三年得回國一次的條例能夠放寬條件。 (採訪後的一個月,2016/10/21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,刪除外籍勞工聘雇期滿應出境至少一天,才能再返台工作的規定。) 未來外籍勞工來台工作滿三年,雇主可直接續聘,減少空窗期,外勞無需再次繳交仲介費,目前在台60萬名外勞都得到了改善。 在努力融入台灣這個陌生國度的外籍勞工們,他們已是台灣基層工作體的一份子,面對明天他們依舊微笑看待,在都市的一角默默閃耀。 身為台灣人的我們,看待於移工的態度是否也一樣溫柔呢? 是否我們真正去理解他們的處境,他們用汗水所擦亮的美麗島,是否也給予他們同等的關懷與尊重? 註1:過去條文規定,外籍勞工工作三年應出國一日,始得再入國工作,這項條文是2002年增設,為防止外籍移工變相移民。但入出國及移民法在2007年已修正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件及無戶籍國民停留、居留和定居專章,因此移工已排除申請永久居留權資格,第52條應當刪除。

註2:配合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修正公布施行,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如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者,其在臺累計工作年限可由12年延長至14年;,外籍家庭看護工經評點達60點以上者,累計在臺工作年限即可延長至14年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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